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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合肥市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时间:2022-03-29来源:点击:

关于做好合肥市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通告

合防〔2022〕6号


清明节将至,人员流动量增大,疫情传播风险增加。为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做好合肥市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和乡镇(街道)要组织党员干部、动员志愿者与村居(社区)工作者一起,上门入户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做好来(返)肥人员疫情防控服务工作。

二、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疫情防控要求,非紧要不离肥,不组织、不参与家族式祭扫等聚集性活动。倡导中央和省驻肥单位干部职工尽可能不在疫情防控期间离肥返乡祭扫。

三、外地来(返)肥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由本人通过0551—12345合肥市政务24小时服务热线报备,或由亲友向目的地所在村居(社区)报备。抵肥后主动接受免费核酸检测,结果检出前,严格落实个人防护,不乘坐公交、地铁,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四、全市陵园、公墓要严格实行预约、分时、错峰、限流管理。为防止人员扎堆聚集,每个墓位祭扫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

五、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做好殡仪馆疫情防控工作,加密殡仪馆工作人员核酸检测频次。引导逝者亲属控制丧事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人,落实行程码和健康码查验、佩戴口罩等防控要求。

附件:

1.经营性公墓、城市公益性公墓咨询预约电话

2.各县(市、区)、开发区民政部门联系电话

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28日

附件:

1.经营性公墓、城市公益性公墓咨询预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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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县(市、区)、开发区民政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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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合肥市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时间:2022-03-29 10:33:52来源:点击:115

关于做好合肥市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通告

合防〔2022〕6号


清明节将至,人员流动量增大,疫情传播风险增加。为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做好合肥市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和乡镇(街道)要组织党员干部、动员志愿者与村居(社区)工作者一起,上门入户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做好来(返)肥人员疫情防控服务工作。

二、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疫情防控要求,非紧要不离肥,不组织、不参与家族式祭扫等聚集性活动。倡导中央和省驻肥单位干部职工尽可能不在疫情防控期间离肥返乡祭扫。

三、外地来(返)肥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由本人通过0551—12345合肥市政务24小时服务热线报备,或由亲友向目的地所在村居(社区)报备。抵肥后主动接受免费核酸检测,结果检出前,严格落实个人防护,不乘坐公交、地铁,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四、全市陵园、公墓要严格实行预约、分时、错峰、限流管理。为防止人员扎堆聚集,每个墓位祭扫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

五、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做好殡仪馆疫情防控工作,加密殡仪馆工作人员核酸检测频次。引导逝者亲属控制丧事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人,落实行程码和健康码查验、佩戴口罩等防控要求。

附件:

1.经营性公墓、城市公益性公墓咨询预约电话

2.各县(市、区)、开发区民政部门联系电话

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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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性公墓、城市公益性公墓咨询预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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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县(市、区)、开发区民政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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