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5月28日,市安委办下发紧急通知,要求立即开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登记、筛选、上报工作,以此确定2021年度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摸底排查工作在2021年6月22日之前结束。
《通知》要求,各镇街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要迅速成立组织,制定方案,重点围绕五个方面开展排查:重大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重大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重大事故隐患的“五落实”情况、组织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构成的客观评价并形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以及隐患现状图片等。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深入、扎实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到隐患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评估认定、分类、分级,确定上报由合肥市级挂牌督办和巢湖市本级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
《通知》强调,市安委办将对各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上报情况进行适时通报,并纳入2021年度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评内容。凡未认真排查上报重大事故隐患的,经市安办组织安全生产专家排查确认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年度考核实行扣分处理,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重大隐患整改治理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评中予以加分。(市应急管理局 张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