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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财政局四举措加强扶贫项目绩效管理
时间:2020-07-07来源:点击:

近年来,巢湖市财政局认真履行部门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一是压实项目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根据《巢湖市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要求,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压实市直扶贫资金使用部门的主体责任。2020年,扶贫、农业、交通等10个市直扶贫资金使用部门,共对29202万元扶贫资金设定了绩效目标,并进行了部门审核。 

二是依托动态监控平台全程监测。项目实施前,市直扶贫资金使用部门将绩效目标录入到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对部门录入的绩效目标逐一进行审核;项目实施过程中,财政部门对绩效运行进行监控;项目实施完成后,市直扶贫资金使用部门对设定的绩效目标开展自评,填报完成情况,对未完成的绩效目标,逐条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措施。

三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核查。2020年4月,巢湖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采取实地查看等方式,从投入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4个方面,对扶贫、交通等部门2019年的6336万元扶贫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进行核查,抽查项目占2019年全部绩效自评项目数量的18%,并将核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和结果运用的依据。

四是提升部门合力开展实地督查。市财政局切实发挥扶贫资金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运营与收益管理,2020年4月,会同市扶贫办对2016年以来的155个以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实施的扶贫项目及扶贫资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切实摸清脱贫攻坚以来我市财政资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底数。同时,巢湖市财政局、扶贫办、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组联合赴乡镇街道,对扶贫项目实施情况、扶贫资金支付情况和项目收益管理情况进行督查,持续加大扶贫资金监管力度。(孔文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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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财政局四举措加强扶贫项目绩效管理
时间:2020-07-07 16:06:56来源:点击:150

近年来,巢湖市财政局认真履行部门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一是压实项目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根据《巢湖市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要求,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压实市直扶贫资金使用部门的主体责任。2020年,扶贫、农业、交通等10个市直扶贫资金使用部门,共对29202万元扶贫资金设定了绩效目标,并进行了部门审核。 

二是依托动态监控平台全程监测。项目实施前,市直扶贫资金使用部门将绩效目标录入到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对部门录入的绩效目标逐一进行审核;项目实施过程中,财政部门对绩效运行进行监控;项目实施完成后,市直扶贫资金使用部门对设定的绩效目标开展自评,填报完成情况,对未完成的绩效目标,逐条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措施。

三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核查。2020年4月,巢湖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采取实地查看等方式,从投入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4个方面,对扶贫、交通等部门2019年的6336万元扶贫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进行核查,抽查项目占2019年全部绩效自评项目数量的18%,并将核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和结果运用的依据。

四是提升部门合力开展实地督查。市财政局切实发挥扶贫资金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运营与收益管理,2020年4月,会同市扶贫办对2016年以来的155个以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实施的扶贫项目及扶贫资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切实摸清脱贫攻坚以来我市财政资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底数。同时,巢湖市财政局、扶贫办、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组联合赴乡镇街道,对扶贫项目实施情况、扶贫资金支付情况和项目收益管理情况进行督查,持续加大扶贫资金监管力度。(孔文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