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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六到位”推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
时间:2020-07-07来源:点击:

为切实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我市“六到位”扎实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大力提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

精准保障到位。按照《安徽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皖民社救字〔2017〕129 号)、《合肥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方案》(合民〔2020〕34 号)的政策规定,我市严把审核审批关,对新申请的特困对象及照护对象要求乡镇(街道)百分百入户调查,市民政局按照不低于 50%的比例开展入户核查.同时,对在保对象随机复核并按月比对殡葬信息,实时开展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监督检查工作,按实际动态调整,大力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一步推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全面落实,力求保障精准。  

及时调标到位。按照合肥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保障标准的通知》(合民〔2020〕32 号)要求,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我市农村特困人员财政补助供养标准由2019年每人每年8007元提升至8693元,城市标准由2019年每人每年13653元提升至13727元;全失能对象照护标准提升为每人每年2420元(农村)和3935元(城市),半失能对象照护标准提升为每人每年2016元(农村)和3279元(城市)。供养标准的逐年提升有效保障了供养对象的生活质量。

资金发放到位。截止2020年6月,我市共有城乡特困对象5060人,其中失能半失能对象600人,1-6月共为在保对象发放30160人次,发放供养金、照护金和各项生活补助金共计2487.1123万元,其中:发放供养金2112.5810万元,发放照护金61.1405万元,发放生活补贴金313.3908万元。资金的及时发放切实保障了特困对象的供养需求。

复核年审到位。2020年1-6月,我市共新增特困对象15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7人;退保150人,其中死亡退出121人。7月份,我市将结合提标,全面开展特困人员复核年审工作,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通过入户走访、信息核对等方式对所有在保对象进行复查核实,并按实进行动态管理,确保符合享受者“一户不漏”,不符享受者“一户不进”,切实解决错保、漏保等问题,确保复核年审质量过关。

医疗保障到位。我市特困供养对象全部实施长期医疗护理保障制度,2019-2020年度按照每人每年198元的保费标准,首批为5074名特困对象进行投保,保费计100.4652万元;后期逐月按新增时间为新增人员进行批增加保,共计加保283人;目前我市所有在保对象均已纳入医疗护理保障范围,确保医疗护理保障全覆盖。另我市将特困供养人员列入城乡医疗救助重点对象,不设起付线,没有病种限制,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实行“一站式”服务,即住即报,并对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慢性病给予门诊救助。同时我市全额资助特困供养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减轻就医之忧。

政策宣传到位。巢湖市多形式做好特困供养政策的宣传,大力提高特困政策的群众知晓度和对象满意度,有效实行主动摸排、主动救助,及时动态管理、公开公示,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同时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进一步将特困供养工作落到实处。(李楚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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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六到位”推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
时间:2020-07-07 11:01:01来源:点击:218

为切实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我市“六到位”扎实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大力提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

精准保障到位。按照《安徽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皖民社救字〔2017〕129 号)、《合肥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方案》(合民〔2020〕34 号)的政策规定,我市严把审核审批关,对新申请的特困对象及照护对象要求乡镇(街道)百分百入户调查,市民政局按照不低于 50%的比例开展入户核查.同时,对在保对象随机复核并按月比对殡葬信息,实时开展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监督检查工作,按实际动态调整,大力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一步推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全面落实,力求保障精准。  

及时调标到位。按照合肥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保障标准的通知》(合民〔2020〕32 号)要求,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我市农村特困人员财政补助供养标准由2019年每人每年8007元提升至8693元,城市标准由2019年每人每年13653元提升至13727元;全失能对象照护标准提升为每人每年2420元(农村)和3935元(城市),半失能对象照护标准提升为每人每年2016元(农村)和3279元(城市)。供养标准的逐年提升有效保障了供养对象的生活质量。

资金发放到位。截止2020年6月,我市共有城乡特困对象5060人,其中失能半失能对象600人,1-6月共为在保对象发放30160人次,发放供养金、照护金和各项生活补助金共计2487.1123万元,其中:发放供养金2112.5810万元,发放照护金61.1405万元,发放生活补贴金313.3908万元。资金的及时发放切实保障了特困对象的供养需求。

复核年审到位。2020年1-6月,我市共新增特困对象15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7人;退保150人,其中死亡退出121人。7月份,我市将结合提标,全面开展特困人员复核年审工作,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通过入户走访、信息核对等方式对所有在保对象进行复查核实,并按实进行动态管理,确保符合享受者“一户不漏”,不符享受者“一户不进”,切实解决错保、漏保等问题,确保复核年审质量过关。

医疗保障到位。我市特困供养对象全部实施长期医疗护理保障制度,2019-2020年度按照每人每年198元的保费标准,首批为5074名特困对象进行投保,保费计100.4652万元;后期逐月按新增时间为新增人员进行批增加保,共计加保283人;目前我市所有在保对象均已纳入医疗护理保障范围,确保医疗护理保障全覆盖。另我市将特困供养人员列入城乡医疗救助重点对象,不设起付线,没有病种限制,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实行“一站式”服务,即住即报,并对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慢性病给予门诊救助。同时我市全额资助特困供养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减轻就医之忧。

政策宣传到位。巢湖市多形式做好特困供养政策的宣传,大力提高特困政策的群众知晓度和对象满意度,有效实行主动摸排、主动救助,及时动态管理、公开公示,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同时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进一步将特困供养工作落到实处。(李楚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