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巢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业决策部署,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强对复工复业单位食品安全的监管,保持全市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监管。所有复工复业单位不得安排按规定需要隔离或居家观察的从业人员上岗。每日检查在岗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凡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所持有健康证有效期在2020年1月24日(含1月24日)届满的,可在原有效期限的基础上延长至一级响应解除后90日。
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以原辅料采购验收、生产过程控制、场地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食品出厂检验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为重点内容,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的各项要求。
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督促企业严格履行经营主体责任,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记录等制度。做好环境清洁消毒,保持良好通风。对食品从业人员每日做好体温监测,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全程佩戴帽子、口罩,保持手部清洁。销售散裸装食品应当加强防护措施,防止食品发生交叉污染。严禁销售过期变质、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及“三无”等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和健康的食品。
加强复工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餐饮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实行食品安全每日自查,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格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和就餐人员管理。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加工生(冷)食类等高风险品种。
疫情防控期间,对销售活禽、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标签标识不规范,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从快办理、从重处罚。(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陆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