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巢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五号)
时间:2020-01-28来源:点击: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省际、市际和县际客运班线、旅游客运、农村客运班线、城市公共交通、城乡公共交通班线暂停运营。售票企业无条件接受已预售车票的退订退费;

二、全市所有客运码头、水运渡口一律停运;

三、所有出租汽车行业的从业驾驶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每日对运行车辆进行规范消毒。乘客未佩戴口罩的,驾驶员要予以拒载,出租车原则上只允许在巢湖市区内运行;

四、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督促相关运输企业认真落实停运工作;

五、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运输企业、营运车辆驾驶员,由市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等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以上通告自2020年1月28日零时起执行,感谢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巢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Copyright©2010-2020 www.chxc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中共巢湖市委宣传部 版权所有 皖ICP备07006050号-2

皖公网安备 34018102340269号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建议将电脑显示屏分辨率调为1024*768

投诉电话:0551-82310907 投诉E-mail:chsxcw@126.com

扫描二维码
手机浏览本页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巢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五号)
时间:2020-01-28 10:08:38来源:点击:193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省际、市际和县际客运班线、旅游客运、农村客运班线、城市公共交通、城乡公共交通班线暂停运营。售票企业无条件接受已预售车票的退订退费;

二、全市所有客运码头、水运渡口一律停运;

三、所有出租汽车行业的从业驾驶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每日对运行车辆进行规范消毒。乘客未佩戴口罩的,驾驶员要予以拒载,出租车原则上只允许在巢湖市区内运行;

四、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督促相关运输企业认真落实停运工作;

五、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运输企业、营运车辆驾驶员,由市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等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以上通告自2020年1月28日零时起执行,感谢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巢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